[返回]后勤管理处原处长吴毅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作者:$curArticle.author 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湖南科技大学校属各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1]124)等文件规定以及湖南科技大学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17]26号决定,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20171211),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19912日至20191221日对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原处长吴毅君同志20137月至20173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特此公示。
审计处处长办公室:立德楼515 电话:0731-58291228
审计组办公室:立德楼512 电话:0731-58291317
电子邮箱:sjc@hn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