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作者:$curArticle.author 时间:2021-06-08 点击数: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审计

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2020年1210

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湖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依规对学校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确认和评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审计的目的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监督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审计处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时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分类,确定不同的内容、方法和重点。

第六条 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职务分离控制;

(二)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增减的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检查、鉴定、核算和使用成效的考核、检查、盘点及清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三)所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有效。

第七条 对固定资产增加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列入计划,是否合理、合法,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合规;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规。

第八条 对固定资产减少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手续是否完备,作价是否合理,残值变价收入是否如实入账;

(二)投资转出或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经过资产评估,作价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三)盘亏固定资产是否属实,盘亏原因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否合规;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合法;

(三)固定资产作价投入和转出等非正常增减过程及累计折旧的帐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结存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核查固定资产的实存,审查账、卡、物是否相符,核实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

(二)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三)核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审查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十一条 审计处对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分析固定资产结构。

第十二条 在实施固定资产审计过程中,必要时需实地核查固定资产,以证明会计资料中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固定资产增减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第十三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监督时,应当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1〕118号)同时废止。

湖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

1